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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孕症/ 試管嬰兒補助懶人包


衛生福利部自110年7月1日起實施擴大不孕症治療(試管嬰兒補 助方案補助對象由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擴大至所有的不孕夫妻 提供醫療服務人工生殖機構也從原本19家增加至92家,大幅提升 服務可近性。且透過機構線上申辦作業,就醫諮詢申請補助快速 便利,截至7月28日止已有7,636對不孕夫妻申請補助資格通過。

   補助相關的疑問歡迎向我們的工作人員詢問   
1. 健新醫院8F「試管補助諮詢櫃台」
2. Line專人服務 (Line ID:@jfd0124c ) https://lin.ee/ybJ1ajC
3. 電話專線 07-261-3866 #805
服務時間:每周一到周五 10:00-12:00 / 每周一到周五15:00-20:00 / 週六 10:00-14:00
※欲申請補助計畫請先填寫「補助資格預填表」,以利加快申請時程


   試管嬰兒療程說明圖   

   2021試管嬰兒補助重點   
● 補助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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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次數 / 胚胎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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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額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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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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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項目

   補助資格   
● 其中一人為本國籍
● 妻子未滿45歲
● 經特約機構確認需試管嬰兒療程

  補助次數 / 胚胎數  
● 35歲前 (1顆胚胎/次)
● 36歲後 (2顆胚胎/次)
● 39歲前 (補助最多6次/胎)
● 40歲後 (補助最多3次/胎;包含當月滿45歲都還可以申請)
● 45歲以後不符資格

  補助額度  
● 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:維持每次上縣15萬元  (上縣修改為上限)
● 非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:非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:首次申請每次補助上限10萬元(取卵7萬+植入3萬);
再次申請,每次補助上限6萬(取卵4萬+植入2萬)元   (第二胎以後首次申請上限也只有6萬元)

   申請流程  
● 需要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特約之人工生殖機構
● 接受醫療服務由該機構協助線上申請補助資格
● 取得補助資格後,一年內進行施術治療,並保留期間的費用收據明細
● 執行療程後的6個月內,將請款資料交由該機構協助線上申請費用
● 經國民健康署依人工生殖機構所送的施術範圍項目進行審查
● 通過後即可撥付至申請者的指定帳戶 (修改後大約一至兩個月內會入帳)


  補助項目  
補助療程項目包括:誘導排卵、取卵、取精、體外受精、胚胎培養
胚胎植入及懷孕確認等手術或處置。補助項目費用不包含進行人工授精(AIH)



  不孕症/ 試管嬰兒補助懶人包 Q&A  
Q1:夫妻其中一方無法到場親簽?
A:應備妥夫雙方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,印章,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文件(一般夫妻免付)等,經確認身分後協助列印審查資格表供夫妻簽名,
並協助上傳國健署審查。如夫妻一方無法到場親簽,得以郵寄、電子郵件方式提供,完成表格後至機構經過視訊確認資料內容,確保內容無誤與權益。

Q2:以前申請過中低或低收入戶補助,還能適用首次申請嗎?
A:中低或低收入戶補助不受次數限制,最高額度15萬。

Q3:取精、卵後,發現受精卵狀況皆不好,無法進入植入,還能申請補助嗎?
A:該次補助僅補助到取卵階段,取卵階段首次補助為7萬,再次為4萬。  (當次沒有凍胚,才能在取卵階段申請結案,若是有凍胚就無法結案)

Q4:首次只用之前的解凍胚胎,未能成功受孕,再次取卵凍胚與植入怎麼計算 ?
A:使用之前的解凍胚胎植入皆計算為首次補助,補助植入費用3萬; 再次取卵+植入視為再次補助資格,為取卵4萬+植入2萬。

Q5:39歲申請,失敗幾次後已到40歲還能再申請補助嗎?
A:補助次數是以胎次計算,39歲申請本胎次最高可補助6次療程, 期間年齡跨到40歲,也以39歲資格計算。 如欲進入第二胎次,則以40-44歲資格計算。

Q6:怎樣算是療程結束?多久之內要請款?
A:確認已懷孕日期或是決定中止療程日期為準,療程結束後的6個月內 要向國健署申請補助費用,核撥時間約為1-2個月,匯入申請人之帳戶

Q7:補助資格有限夫妻年收入嗎?
A:7月上路之補助,不限夫妻收入皆可申請,唯欲申請中低或低收入戶補助資格者,需有其身分限制。

Q8:未婚可以做試管嬰兒嗎? 同性婚姻可以做試管嬰兒嗎?

A:現行法規(人工生殖法)仍未開放未婚、同性婚姻夫妻作試管嬰兒療程, 故不適用此次補助資格。

Q9:為什麼植入胚胎數目有限制?
A:為了減少多胞胎機率及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,降低孕婦與寶寶風險, 故限制胚胎數量,如果超過其規定數量,則不適用此補助。

Q10:補助期間身分證更換怎麼辦?
A:必須提供新身分證件,並經該機構再次進行身分驗證提交修正, 並經國健署重新審理,以免影響權益。

Q11:匯款帳戶資料錯誤怎麼辦?
A:匯款帳戶必須為夫妻一方之戶名,且不能為軍公教優惠帳戶, 且盡量提供本國籍一方的匯款帳戶,以確保請款流程順利。

資料來源:國民健康署. 建檔日期:110-07-30  更新時間:110-08-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