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試管嬰兒補助重點
● 補助資格
● 補助次數 / 胚胎數
● 補助額度
● 申請流程
● 補助項目
補助資格
● 其中一人為本國籍
● 妻子未滿45歲
● 經特約機構確認需試管嬰兒療程
補助次數 / 胚胎數
● 35歲前 (1顆胚胎/次)
● 36歲後 (2顆胚胎/次)
● 39歲前 (補助最多6次/胎)
● 40歲後 (補助最多3次/胎;包含當月滿45歲都還可以申請)
● 45歲以後不符資格
補助額度
●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:維持每次上縣15萬元 (上縣修改為上限)
● 非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:非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:首次申請每次補助上限10萬元(取卵7萬+植入3萬);
再次申請,每次補助上限6萬(取卵4萬+植入2萬)元 (第二胎以後首次申請上限也只有6萬元)
申請流程
● 需要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特約之人工生殖機構
● 接受醫療服務由該機構協助線上申請補助資格
● 取得補助資格後,一年內進行施術治療,並保留期間的費用收據明細
● 執行療程後的6個月內,將請款資料交由該機構協助線上申請費用
● 經國民健康署依人工生殖機構所送的施術範圍項目進行審查
● 通過後即可撥付至申請者的指定帳戶 (修改後大約一至兩個月內會入帳)
補助項目
補助療程項目包括:誘導排卵、取卵、取精、體外受精、胚胎培養
胚胎植入及懷孕確認等手術或處置。補助項目費用不包含進行人工授精(AIH)